在美國時間 2011/3/2 蘋果(Apple Inc) 發表了第二台 ipad。
去年發表ipad 發表時,並沒有得到評論家一致的肯定。我在部落格以「大賣」為標題表達我個人的看法。
此時再說會大賣之類的話,己是事後諸葛。重點是為什麼評論家不喜歡,但消費者卻非常喜歡。
剛剛看完 steve jobs 的 keynote,其中第一段影片完全說明了ipad 大賣的原因。重點是,如果其它的競爭對手還不了解為什麼ipad 大賣,而只是一謂的以市佔率為產品開發的起點的話,蘋果會沒有競爭對手。
如同ipod ,消費者會花錢買ipod 是因為消費者要聽音樂。音樂才是主角,才是靈魂。如果你不想聽音樂,ipod 做的再漂亮、再便宜,你買了做什麼?
消費者會買 ipad 是因為其中有65,000個很「酷」的應用程式,消費者可以看照片、看影片、打電動、做音樂、寫作、閱讀等等。如果沒有這些好玩的軟體,買ipad 來做什麼?
steve jobs 在keynote 的最後再次「提醒」大家,結合technology 和 liberal arts 是蘋果的 DNA。消費者愛的是 liberal arts,是那些充滿天份、創意和美感的事物;而technology 是「載具」,讓內容完美呈現的工具。就像消費者會去星巴克買的是咖啡,而舒適的店面是讓咖啡完美呈現的工具。一旦咖啡不好喝,再漂亮的店面也沒有用。
當我們了解為什麼 ipad 大賣後,我們同樣的也了解為什麼其他的公司無法在這個領域上與蘋果競爭。因為其它的公司只想到自己的technology,而沒有站在消費者那邊想到內容。其它的公司只看到ipad 的硬體規格,而沒有想到為什麼要做這樣的產品? 這樣的產品可以讓消費者的生活有什麼更棒的改變?
所以評論者會從市佔率的角度出發,推測蘋果會出小尺寸的 ipad ,因為這樣價格會比較低,消費者有多一個選擇,會賣的比較多,市佔率就會比較高。
但是如果較小的尺寸不能讓消費者舒適的體驗影片、照片、遊戲等,消費者不會愛上這個產品,不會再買第二台,而且還會覺得不好用,最後受傷的還是廠商。steve jobs 甚至直接明確的說明不會推出較小尺寸的ipad,因為使用起來不舒服。目前的尺寸己是最小能夠舒適的使用的尺寸了。但是其它的廠商還是在出比ipad 小,比iphone 大的平板電腦。
人類之所以為人,自稱自己是萬物之靈,就是因為人類有腦和心,可以從事創造的事物。腦就像 technology,心是像 liberal arts,腦可以將心中所想的美好事物表現出來。我們每每為美好的事物和創作感動,我們也願意為獨一無二的創作付出大筆的錢。同樣的,人們不會為工廠製作出來,大量的同樣商品付出很多錢。就像工作一樣,例行性、同質性的工作不會得到較高的報酬;而展現個人特質的工作,如明星,往往可以得到數倍的報酬。
去年 ipad 推出時,媒體分析了一台 ipad 蘋果可以賺多少錢,而台灣的廠商可以賺多少錢。簡而言之,這樣的差距己是天和地的距離了!
我們一直在談產業轉型,我們一直以一種被欺負的心態看待台灣廠商如何被美國大廠欺負。可是,我們一直不敢轉型,一直在搶著被美國大廠欺負,甚至連對付韓國三星的專利技術都沒有。
昨天我和老婆說:小孩子小的時候,大人都要他們學「才藝」,長大了都說做這些事情會餓死! 如果大家的心態仍是如此,如果前人努力了這麼久,大家還是在求一個溫飽,50年後,我們還是在「談」產業轉型。
為什麼我們總是覺得歐美人士比較高級? 因為他們賺 liberal arts 的錢,心裡較不會有犧牲的感覺,心靈上比較充足。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塊美好的創意的泉源,為了溫飽而做不喜歡的工作,我們就會覺得有所犧牲,犧牲了那一塊獨一無二的部分。
即使 ipad 2 因為成本和技術的考量,我最期待的 retina display 並沒有出現;容量也沒有提升,價格也還沒有進一步降下來。但是基於這條產品線己經在產業中「站穩」了腳步,並且到目前為止,還完全看不到任何一個競爭者,就像當年微軟獨佔PC作業系統一樣,在產品生命周期的前期,所有資源包括軟體開發者、媒體和銷售通路都會大量投入,今年 ipad 2 仍會爆炸性的成長,繼續像 ipod 當年一樣地壟斷。蘋果內部更樂觀的預估,這個產品的市場比個人電腦還大。
這個推斷在一個產品推出的第二年這樣說當然是很大膽的預期。想想當年,bill gates 和 steve jobs 都希望每個人家中都有一台電腦,因為電腦可以做很多有趣的事。現在這些有趣的事,ipad 都用更低的成本,讓事情更有趣了。其它那些PC 做的到而ipad 做不到的事,都不需要在家中完成,而到辦公室或是電腦去做就好了。以後不會是每個人家中都有一台ipad ,而是每個人都有一台ipad。也許不會每個人都用 iphone,但ipad 是被蘋果創造出來的產品線,一年內連一個競爭對手都看不到。
昨天看到家附近芝麻街學英文的海報和電視上YAMAHA 的音樂教室的廣告,如果二選一的話,我還是讓女兒去學音樂好了。